立場新聞案|港府:判刑彰顯公義 新聞工作者毋須擔心誤墮法網
政治
撰文: 區綽彥
發布時間: 2024/09/26 22:43
最後更新: 2024/09/26 23:02
停運的《立場新聞》母公司、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,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罪成,今日(26日)判刑,鍾沛權判囚21個月;因應林紹桐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減刑,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;另判立場母公司罰款5000元。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,判刑彰顯公義。
港府:部分人就新聞及言論自由表憂慮 已多次作出澄清和反駁
發言人指出:
本案自作出判決後,部分人士就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表達憂慮,亦有外媒或其他別有用心人士及反華組織、反華政客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,惡意抹黑香港特區,我們已多次作出澄清和反駁,以正視聽。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,《立場新聞》完全罔顧客觀事實,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按「 負責任新聞作業」原則真誠地行事。
發言人強調,《基本法》和《香港人權法案》保障言論自由、和平集會、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。香港市民,包括新聞工作者,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,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,無須擔心會誤墮法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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